律师档案
宋丽红
宋丽红律师
北京 朝阳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法律、医疗双重执业背景,处理医疗纠纷得心应手!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建设工程管辖如何确定?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6-14 15:29)    点击:77

建设工程管辖如何确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为福建省福州市和江西省井冈山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因此两个人民法院对本案都有管辖权。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宋丽红律师提供“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医疗事故  公司法务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宋丽红律师,宋丽红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宋丽红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552390620,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宋丽红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朝阳区律师 | 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宋丽红律师主页,您是第34080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