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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拖欠工资劳动者该如何举证?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05-07 10:15)    点击:254

对于拖欠工资劳动者该如何举证?

  其实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有很多表现形式,并不固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除了劳动合同外,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还可以是: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确认)、职工花名册;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其它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上述其它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在实践中主要有: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的各种文件、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订的合同、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它单位留存的相关资料、录音、录像、照片、网络信息、手机短信、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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